2026年4月18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业绩导向与利益绑定、市场竞争力、激励约束并重、合规透明、程序公正、动态适配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年度固定津贴,不参与其他激励计划,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实际职务领薪,未任职的不领薪酬;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公司会定期评估薪酬水平,调整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任期绩效奖励延期支付。公司年度业绩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或董事、高管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考核和追回。止付追索事宜由公司组织与干部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