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星宇股份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于2026年4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3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3,577,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403%。会议由公司董事徐惠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在任7名董事中2人列席,董事会秘书高鹏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的11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涵盖《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其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比例为94.268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票数比例为93.6827%。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显示,持股5%以上股东全部同意,持股1%以下股东同意比例超99.98%。涉及重大事项时,5%以下股东对各议案也大多高比例同意。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蔡睿、史海庆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